文昌市树芳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6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文招委〔2026〕1号)精神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文建路74-106号的双号【即从市外经集团总公司起至文昌大道止】,谷鸿路双号,文昌大道【即从文建三横路路口南边起至文建、谷鸿路双号处止,包括亿嘉大厦、东方豪苑、宇泰大厦、文西诒喜佳园】,文建三横路(南边),文建四横路,文建五横路,文建六横路,城南里,文建里,文建西里,城西路【即从文建三横路南边起,至谷鸿路双号止】;城南村委会汪洋一村民小组,汪洋二村民小组,马园村民小组,深田村民小组,石玉村民小组;七下村民小组,七上村民小组,六村村民小组,下田村民小组,衙前村民小组(其中:七下村民小组,七上村民小组,六村村民小组,下田村民小组,衙前村民小组同属文昌市第六小学服务区域)。
二、招生计划
6个班,每班45人,共270人。
三、招生原则
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遵循“一人一申请,教育局统筹,学校负责”原则进行招生。
四、招生对象及要求
所属我校服务区域内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向对应主管部门提出优待申请,由该部门进行优待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教育优待名单报教育局,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办理相关优待事宜,由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二)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招生规则所设定的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户籍不在学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招生规则所设定的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2.适龄儿童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建、购房并与法定监护人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区域无第二居住地的,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招生规则所设定的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招生规则所设定的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结合学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按招生规则所设定的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我校将全面落实“长幼随学”便民措施:原服务区域内同一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入读小学的,优先安排年幼子女与在读年长子女同校就读,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家长须通过“海易办”申报,学位按申请予以安排。
五、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需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提交(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招生处(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在学校的指导或帮助下完成线上提交学位申请的信息。
(一)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非本省户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入学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图片。
3.住房信息:
(1)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
(2)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同时上传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图片。
六、招生流程
(一)公告发布
2026年6月26日学校在公告栏张贴本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同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海易办APP”(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上进行网上公告。
(二)学位申请
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只能在上述两地的片区学校中“二选一”申请学位。
1.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及方法。
符合学校服务区域申请学位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6年7月6日-10日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6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可根据各自情况备好: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2.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方法。
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按《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要求准备材料,于2026年7月6日—10日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学位,学校招生人员现场受理材料时会指导或帮助家长将信息上传至“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
3.线下申请学位对象提交纸质材料地点:文昌市树芳小学(文昌市文城镇五横路8号)。
(三)资格审核
学校于2026年7月11日—20日网上审核。学校在线上审核申请学位信息,后台信息关联审核通过的,予以审核通过;对部分审核暂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学校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的APP站内推送或电话直接通知家长在审核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补交材料。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录取通知书。期间,学校将随机抽取部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准确、公平、公正。
(四)结果公布
学校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将在线上即时反馈录取结果。规定招生时间结束后,学校在8月25日—26日设立招生服务接待站(或公布咨询电话),负责处理各种遗留问题,按照招生规则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通过“多校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七、招生规则
为妥善解决学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能够相对就近入学就读需求,学校原则上只接收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且按以下序位排列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1)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转改文职人员及退役1年内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
(2)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村民小组适龄儿童少年(须是出生入户的);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5年8月31日前迁入学校服务区域,且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合法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户籍于2025年8月31日前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合法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5年8月31日后迁入本学校服务区域,且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5年8月31日后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合法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6)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5年8月31日后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7)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5年8月31日后在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合法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8)法定监护人在“老文城地区小学”学校服务区域办理居住登记,且法定监护人一方最近1年在文昌辖区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从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的适龄儿童。
(9)法定监护人在“老文城地区小学”学校服务区域办理居住登记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1年(从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营业场所须在老文城地区)的适龄儿童。
(10)法定监护人在“老文城地区小学”学校服务区域办理居住登记的适龄儿童。
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录取至招生计划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通过“多校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文昌市树芳小学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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