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文昌市树芳小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宣传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5-04-10  打印本页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关于国家安全的小知识你了解多少?

快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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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5年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主要包含了

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20个领域。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地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之际,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

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和五个统筹

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个坚持

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等。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守护国家安全,要做到八个“不”

1.照片不随意拍。不能在军事基地、军事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车队不随意插。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时,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能跟踪拍摄。

3.工作不盲目干。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之便拍摄的涉军照片牟利等。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要胡乱装。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能非法购买或者出售卫星数据的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仪等专用的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都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识别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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